我曾以《脸色》为名,写过一篇小说。小说以机关传达室守门人为视点,通过机关人形形色色的脸色,窥视谁得意走红,谁失宠去势,别有一番意味。我也因此很喜欢这个名字,后出小说集时,又让它升格做了书名。仿佛妃子升格做了皇后,“脸色”成为书名后,其身价自然也不同了。那么它是不是名副其实呢?我个人的回答是肯定的。人有四肢七窍,身体发肤,能给人看,要给人看的,大概也就是一张脸了,至于其他部位,或不可示人,或示人也无足观,或偶尔露峥嵘,寻常却看不见,惟有脸可看可观可感,且非看非观非感不可。脸因此不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脸,同时也附丽了更多的社会内涵。比如人在得意时脸上有光,失意时便灰头土脸。比如一个人地位高或有身份,